“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商会:
经会领导同意,现将《上海市工商联关于开展2017年“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4月6日
上海市工商联关于开展
2017年“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工商联所属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是工商联工作的主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全联发〔2017〕4号),结合上海实际,现就本市开展以班子建设好、团结教育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遵循《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始终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两个健康主题,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履行工商联的指导、引导、服务职责,推动所属商会按照“四好”要求,全面提升整体建设水平,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二、建设内容
(一)班子建设好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工商联工作,自觉遵守《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围绕两个健康主题,根据工商联工作部署开展活动。
2.行业代表性强。班子成员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影响力,能够发挥带动作用,热心商会工作,社会形象良好;秘书长为专人,熟悉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共事能力。
3.民主决策。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坚持民主办会,健全议事决策机制,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搞好团结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商会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等。
(二)团结教育好
1.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坚持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统一,制定会员发展规划措施,既注重会员数量,也注重会员质量,不断扩大会员队伍覆盖面,优化会员结构;建立会员发现发展机制,注重发现和吸纳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以及跨界、跨领域等新兴企业,注重吸纳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培养并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新会员入会员数据库占会员总数90%以上;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四新”、创新创业企业会员占会员总数的30%以上。
2.主阵地作用发挥充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扩大会员参与面,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引导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积极践行“亲”“清”要求,搭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平台,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发挥“粘合剂”和“隔离带”作用;注重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和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组织会员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网站、微信、杂志等宣传平台及载体,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典型企业、商会工作等。
3.党建工作扎实有效。结合商会实际,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已建立党组织的,要严格按照党章开展活动,宣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会员企业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未建立党组织的,采取设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或联系人等措施,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建立党组织,努力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三)服务发展好
1.助推企业发展。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信息、技术、培训、人才、政府扶持资金等有效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开展“走出去”服务,组织企业参加“走出去”政策宣讲会、投资推介会等活动;做好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相关工作,帮助企业进行国际贸易与海外投资项目对接;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对中小微企业有具体扶持、帮助作用;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开展经贸合作、交流研讨等活动;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会协同管理,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2.反映会员诉求。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参与政策意见征询,及时真实反映企业诉求,畅通政企沟通的组织渠道;建立走访联系会员制度,通过走访会员了解企业情况、倾听呼声、传递诉求,并提供相关服务;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工商联协商建言工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建言献策。
3.维护会员权益。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会员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推进商会调解功能建设,组织开展有关会员企业民商事和劳动争议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认真开展最低工资、劳动关系调研等活动。
(四)自律规范好
1.治理结构完善。已注册的商会,根据章程,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秘书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具有较强的执行力;未注册的商会,要认真执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加强管理,明确权责,加强引导,激发商会活力,不断增强工作效率。
2.内部管理规范。有办公地点及办公设备,有保证商会正常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坚持依法依章办会,建立健全会员大会、会员管理、会费管理、资产、财务、档案、专业委员会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服务会员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3.注重诚信自律。制定商会、会员自律公约,引导会员守法诚信经营、自律发展,规范行业、区域、市场的竞争秩序;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推进会员信用评级工作,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信息公开,主动向会员和社会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接受监督。
三、工作措施
根据全联要求,开展“四好”商会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市、区工商联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将“四好”商会建设工作抓实、抓细。各商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认真落实《上海市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标准细则》(附件)基础上,现阶段以夯实基础、突出重点、补短板为原则,推进“四好”商会建设,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商会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商会工作;完善会员大会、会长办公会议、会员管理、会费管理、资产管理、入退会办法、档案管理、数据库管理、内部日常工作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制定会员发展规划,建立会员发现发展机制。各商会要制定会员发展规划,拓宽会员发现渠道,强化会员发展举措,建立会员发现发展机制,坚持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统一,既注重发现和吸纳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以及跨界、跨领域等新兴企业,也注重吸纳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既注重会员数量,也注重会员质量,不断扩大会员队伍覆盖面,优化会员结构。
(三)建立与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机制。各商会要与所在地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参与政策意见征询,及时真实反映企业诉求,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困难,畅通政企沟通的组织渠道。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商会的积极作用。
(四)建立会员联系走访制度。各商会要定期走访会员企业,了解企业情况,倾听企业呼声,传递企业诉求,并提供相关服务。
(五)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各商会要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引导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积极践行“亲”“清”要求,搭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平台,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中发挥“粘合剂”和“隔离带”作用;组织会员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企业党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
(六)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建立法律服务平台和机制,明确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民商事和劳动争议调解与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七)建立党建工作平台和机制。要将党建工作作为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的制度和机制保证,结合商会实际,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已建立党组织的,要严格按照党章开展活动,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会员企业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未建立党组织的,要采取设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或联系人等措施,认真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建立党组织,努力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商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四好”商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四好”商会建设作为推进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会员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推动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四好”商会建设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
(二)细化方案,扎实推进
各区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商会要结合本区、本商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有效的贯彻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市、区工商联以及各商会要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区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商会的贯彻落实意见请于4月底前报市工商联会员部。
(三)注重实效,督查考核
市、区工商联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防止走形式,根据现阶段重点推进工作,对照《上海市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标准细则》,对所属商会进行认真督查考核,切实把“四好”商会建设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区工商联、市工商联直属商会要对本区、本商会的“四好”商会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底前报市工商联会员部。
附件:上海市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标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