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1日,国家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十六条的“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最引人关注。
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普通市民而言,开放小区之后的治安真空,能否及时填补;小区共有物业的产权能否获得保障,业主们能否获得合理的收益补偿。这些非常实际的问题,都引发了一系列的讨论。
而对于开发商和建筑设计公司而言,开放式社区必然带来开发和设计的重大变革。如何看开放式社区,未来开发模式和设计理念会有什么样的思路来适应政策?都是关注焦点。
本期《房产商》专访两位会员单位成员,分别从建筑设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角度,对“开放式社区”进行全面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