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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如何引领长三角企业“走出去”
编辑:gslfcs.com  来源: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日期: 2016-1-12

 

长三角企业“走出去”刻不容缓

  服务业比重偏低、过度依赖外资、外贸依赖程度高、产品缺乏独立品牌与核心技术、“引进来”与“走出去”不匹配、区域内吸引外资竞争激烈等问题成为制约长三角地区深化对外开放的不利因素。

  长三角地区的对外开放以1984年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对外开放为起点。1992年,浦东开发开放成为带动长三角对外开放进入高速发展通道的重要契机。同时,借助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全球制造业生产体系扩散的历史机遇,长三角充分融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所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建立起以出口导向战略为核心的对外开放模式,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来带动出口增长。如今,长三角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对外开放水平最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最为成熟、经济综合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但是,2007年以来,在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开端的国际经济危机影响下,我国以出口导向战略为核心的对外开放模式遭遇外需萎缩的困境。长三角对外开放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开始暴露,服务业比重偏低、过度依赖外资、外贸依赖程度高、产品缺乏独立品牌与核心技术、“引进来”与“走出去”不匹配、区域内吸引外资竞争激烈等问题成为制约长三角地区深化对外开放的不利因素。

  长江经济带战略对长三角地区深化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机遇。2014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发挥长江三角洲地区对外开放的引领作用,增强国际竞争力。这无疑为长三角地区对外开放模式转向以扩大内需为导向增添了前进动力。在扩大内需条件下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意味着在未来长三角的招商引资过程中,需更加重视对外开放对经济结构调整、民生保障、节能环保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影响;不仅关注出口和外资的规模及增长,还要衡量其在环境资源等方面的收益与成本;不仅考虑到对外开放带动的就业规模扩大和地方税收增长,还要分析其就业质量以及可能产生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提升。

  

沪苏浙企业“走出去”现状及问题

  从总体上看,资金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因而获取境外融资的渠道较少,国际融资能力不够强,“走出去”后续资金缺乏等问题,一直困扰境外投资企业的在外发展。

  实践“走出去”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转折点。近年来,长三角企业对外投资的意愿不断增强,“走出去”的步伐正在加快。据统计,2007年,沪苏浙全年新批境外投资项目分别为78个、255个和420个,中方投资额分别为6.5亿美元、4.7亿美元和6.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5%、41.1%和1倍。至2013年,沪苏浙三地境外投资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额双双攀升,全年新批境外投资项目分别为347个、605个和568个,中方投资额分别为43.1亿美元、61.4亿美元和55.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2.8%、21.8%和41.7%,分别是2007年的6.63、13.06和9.05倍。与此同时,沪苏浙三地企业“走出去”发展出不同模式。在对外开放的30多年间,在沪外资企业的管理理念、经营模式、海外战略都在无形中产生出溢出效应。上海本土企业在海外扩张中经过多年的学习和摸索,现在观念和战略上逐渐成熟。国有企业担负起上海“走出去”的领头羊角色,上海汽车集团、上海企业、光明乳业、上工申贝、复星集团等知名企业集团的“走出去”实践较为成功,同时也积累下丰富的海外投资经验,不仅为其他沪上企业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而且为试图开展海外投资的企业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借鉴。

  浙江“走出去”是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对外直接投资的模式由设立贸易公司和办事处为主,向设立境外生产企业、资源开发、研发机构、营销网络以及商品专业市场等多种方式转变。“十一五”期间,浙江企业累计对外直接投资74亿美元,民营企业占总投入的90%以上。投资方向由境外营销网络和生产基地开始向获取资源、技术、品牌等稀缺要素延伸,投资领域逐步向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拓展,2008年传统工业仍占全部境外投资的56%,而到2010年这一比重下降到19%,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上升到52%和24%。

  近年来,江苏省为发展境外投资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各种扶持政策相继出台。如2009年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对外承包资格管理办法》。但是,企业家资源缺乏,品牌竞争力弱,自有知识产权品牌少,对外投资方式单一、主要采取新建独资或合资企业的方式、兼并收购的投资方式运用较少,政府引导缺乏针对性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江苏企业“走出去”步伐。

  从总体上看,资金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因而获取境外融资的渠道较少,国际融资能力不够强,“走出去”后续资金缺乏等问题,一直困扰境外投资企业的在外发展。

  充分发挥上海对外开放的辐射效应、枢纽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在企业“走出去”的经营活动中,协调政府的行政审批、海外投资管理以及外汇管理职能,给予企业海外经营更为便利化的政策组合。

  1.充分发挥上海优势,辐射长三角对外开放

  首先,上海较强的要素集聚能力为企业“走出去”在人才储备、国际化服务和国际商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2013年,上海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2家,其中亚太区总部11家;投资性公司18家;外资研发中心15家。截至2013年底,外商累计在沪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达到445家,投资性公司283家,外资研发中心366家,在上海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达157个。众多跨国公司总部云集,提升了上海的资本、劳动力、信息等要素集聚能力,令上海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企业向海外拓展的基地。

  第二,完善的国际商务服务基础。上海集聚了众多在金融、证券、保险、会计、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领域的国际化机构。早在2003年,上海已经成为全球各大保险公司抢占中国市场的主要阵地。美国友邦、美亚保险等国际著名保险业巨头均扎根上海。世界著名的“四大”会计事务所的运营总部也均在上海。美国高盛、摩根士丹利、JP摩根等诸多国际投资银行均在上海设立了代表处或分支机构。全球排名30强的律师事务所,有15家进驻上海。此外,上海还汇集了各国领事机构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这些国际商务服务机构能为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提供重要的融资、保险、法律、会计、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三,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集聚。上海商业环境优越,对高层海内外人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也为上海储备了大量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2011年,上海外企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达到120.18万人;归国留学生人数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留学人员的1/3,其中70%来自发达国家,90%以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30%以上在海外企业中有管理工作经验。大量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集聚上海,为企业开展海外经营提供了重要的人才资源保障。

  2.借力上海自贸区发展,发挥引资平台的示范效应,打造“走出去”的前进基地

  与深圳特区和浦东新区开发开放着眼于单方面引进外资不同,上海自贸区实际上提供了贸易和投资的双向便利,外商投资进来享受的待遇,也是我们国内的企业今后走出去可以享受的。在吸引外资方面,上海自贸区实行“以准入后监管为主,准入前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为辅”的备案制,外资得以享受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免除一系列行政审批,降低市场和企业的交易成本,从而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经济增长。同时,上海自贸区在金融改革方面的尝试,对于外资企业的促进是巨大的:放开外资金融企业准入,可以使更多的外资金融企业进入,从而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实行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可以让外资企业得到更好的融资服务;而实行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可以大大地降低外资企业汇率风险,自由地进行资本的进入和退出。

  对应于引进外资的备案制安排,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以后,也改革了对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制。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支持政策,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审核涉及的三大机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也相继颁布政策,改善国内关于企业对外投资的监管环境。这些措施实际上使得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内企业“走出去”的平台更具优势。

  自上海自贸区设立以来,上海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加速,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从2011年底的103亿美元快速增加到2014年5月底的214.2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也明显增大,2014年1至5月,上海共核准对外直接投资项目170个,核准对外直接投资总额35.32亿美元,同比增长约374%;其中,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企业数量(132个)和投资额(19.25亿美元)都高于国有企业,成为上海对外投资的主力军;投资基金成为重要的投资主体;投资领域从传统的批发零售业拓展到资源能源开发、品牌和销售渠道、技术和研发、文化事业、酒店管理、房地产等各领域的对外投资项目。

  发挥引资平台的示范效应。“引进来”的资金平台建设将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以海外资金流动便利化措施为取向,尤其注重扩大海外风险投资基金、境外股权投资机构以及依托二级市场的国际间接投资流入渠道,为谋求海外融资的企业与海外资金供应方之间创造高效和便利的合作空间。

  打造“走出去”的前进基地。一方面,要打造“走出去”的本土企业海外投资平台。围绕境内企业的境外成员公司之间“外币资金池”的建设,赋予条件适合的本土跨国公司以必要的海内外融资权,形成一个有利于企业资金跨境调配的制度安排。并且,在企业“走出去”的经营活动中,协调政府的行政审批、海外投资管理以及外汇管理职能,给予企业海外经营更为便利化的政策组合。另一方面,要构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综合性专业服务平台。应聚焦三个要点。首先,依托各类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专业服务企业,以举办各类国际性投资论坛为通道,让各类有海外经营意愿的本土企业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充分交流与沟通,及时获得包括海外并购和参股的相关信息,由此形成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汇聚”平台;其次,通过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促进海外投资专业服务机构和组织发展壮大,着力形成专业覆盖面广、服务主体形式多样和服务提供方式灵活的中介机构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包括海外经营的前期调研、融资、法律纠纷处理等在内的各类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形成“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平台;最后,应鼓励上海各类行业协会和各国驻沪商会以及企业家协会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为有海外投资意向的企业提供海外合作宣传服务、策划服务、投融资服务和经贸交流服务,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法律纠纷处理时给予及时的帮助,从而构建海外投资的“机构协调”平台。■

  (作者蒋媛媛系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建文系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田春玲编辑,工作邮箱:tiancl@thepap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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