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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期限咋计算? 新政对刚需购房者影响不大
编辑:gslfcs.com  来源: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日期: 2014-1-21

公积金支取新政发布后,引发市民持续关注。更多人希望尽快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取出来,但对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三年期限”,有市民表示尚不明白怎么计算。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市民依然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款,但取款额度不能超过上一年还款总额。

  疑问一:三年期限按照购房合同算还是按照房产证算?

  得知公积金支取新政将在10月1日起实施的消息后,市民亓女士今天早上就早早来到济南市公积金服务大厅来咨询。她告诉记者,自己2010年初在省城东部购买了一套新房,2011年入住,并且在2012年取得了房产证。

  “新政策说,没有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三年的可一次性取出公积金,我买房子的时候没有用公积金贷款,不知道对我有没有影响?”亓女士说,因为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时间来算,自己的购买房子已经过了三年,不能再取公积金了;但如果按照房产证上的时间计算,即便10月1日后新政实行了,自己依然可以取。

  解答:办理时出具哪份材料,就按照哪份材料算

  就亓女士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答复说,三年的有效凭证可以是房产证,也可以是购房合同的发票,以提取公积金时出具的材料时间为准。如果林女士拿着房产证取公积金,那么10月1日以后,依然是在三年以内。如果是拿购房合同,则必须同时出具发票。

  疑问二:如果有公积金贷款,能否一次性取出?

  在采访中,市民郭先生咨询,自己现在有公积金贷款,如果将来还完公积金贷款后,是不是还可以有三年的时间把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取出来。

  解答:还清“公贷”的,在购房三年内可取

  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政策的规定,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新政实施后不可以一次性取出。市民在没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新政的支取年限等条件,凭借有效材料还可以一次性取余额。“像郭先生假设的情况基本难以实现,因为很少有人在取得房产证后的短短三年内全部还清贷款。”工作人员说。

  记者调查:刚需购房者后影响较小

  公积金支取新政将于10月1日实施,担心受到影响,许多人都急于支取公积金。记者采访发现,实际上对个人的影响“因人而异”。

  在公积金支取新政实施后,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果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较多,月缴存额比较高,购房后没法一次性支取的,相比之前,变化较大。而如果职工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不多,每个月的缴存额也不是很高,那么在购房后,依然可以每年支取用于还款,相比之前,变化不大。

  而对于年轻的刚需购房者来说,由于余额相对较少,用公积金贷款后,每年仍可提取不超过上年还款总额的公积金用来还款,因此刚需购房者受新政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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